养老(福利)机构综合保险
更新:2018/10/17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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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(
江苏常信
)

为继续建立养老机构风险分担机制,提高养老(福利)机构防范各项风险的能力,并保护老年人(包括政府扶养的14周岁及以上三无人员)与养老(福利)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及财产安全,我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方案。


为继续建立养老机构风险分担机制,提高养老(福利)机构防范各项风险的能力,并保护老年人(包括政府扶养的14周岁及以上三无人员)与养老(福利)机构双方的合法权益及财产安全,我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养老机构综合保险方案。